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首页 财税资讯

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2023-12-26 08:3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