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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抄税监控提醒处理

2023-09-23 09:18:23 

您已进行抄报汇总,但是报增值税时系统仍提示:“您在本增值税征收期内未进行抄报税操作,请您确认已在开票系统进行远程报税后再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以免给您正常使用发票造成影响”,怎么办?

您可以参照以下3种类型进行核实:

  1. 请检查是否已逐月抄报。

  2. 请检查企业名下(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15位纳税人识别号)所得的税控盘、金税盘及税务Ukey均已抄报。

  3. 请检查是否所有票种均已抄报。

  4. 如排查并相应处理上述问题后仍无法解决,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小贴士:

  5. 关于逾期未抄报无法网报增值税的自助处理流程:

  6. 1.在开票软件操作“汇总上报”。

  7. 2.在开票软件操作“远程清卡”。如清卡时提示“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请在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菜单补申报;已申报的,请在电子税务局“申报错误更正”菜单更正申报。比对通过,完成申报

  8. 后,再进行“远程清卡”。

如存在2期及以上逾期未抄报的,请按上述步骤逐期处理,至所有属期申报及清卡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