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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