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2023年08月03日 09:41
- 国家税务总局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开具。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涉及纳税人敏感信息,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隐私,代为开具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一是受托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他渠道不提供代为开具服务;二是受托人须提供本人
- 阅读(6)
- [财税资讯]保险公司为推广品牌,开展赠险活动,客户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8月01日 08:41
- 国家税务总局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阅读(1)
- [财税资讯]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2023年08月01日 08:39
- 2019年1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以下简称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自然人纳税人可自行在线查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查询渠道: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进入方式:输入网址:https://its.省市税务局网址/,直接进入。通过当地省市税务局网址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
- 阅读(3)
- [财税资讯]超过期限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补税,有何法律风险2023年07月28日 08:0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3号的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应补税未补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对于纳税人补税情况进行分析后,先开展提示提醒,对提示提醒后仍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改正的纳税人,进行督促整改;对经督促后仍未配合改正的纳税人,将进一步采取开展税务约谈、发送税务文书等方式,将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纳税人;对经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因此,若纳税
- 阅读(3)
- [财税资讯]“三代”的范围是什么2023年07月26日 09:17
-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3年07月23日 08:01
-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 阅读(1)
- [财税资讯]增值税不得抵扣的情形2023年07月19日 08:30
- 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进项。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
- 阅读(0)
- [财税资讯]独立董事津贴,已经扣缴个税,是否还需要税局代开发票才能企业所得税税钱扣除2023年07月17日 08: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阅读(12)
- [财税资讯]电子发票需要盖章吗2023年07月16日 13:37
-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阅读(1)
- [财税资讯]随机赠送的礼品,代缴个税选哪个呢?对应的起征点跟税率是多少2023年07月15日 07:41
-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发票 支付款项的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将劳务费与退休工资一同汇算2023年07月10日 08:28
- 一、提供的是劳务报酬的个人,支付方按月代扣代缴了,汇算清缴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收入 二、退休工资如果是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笔退休金不需要申报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公司员工充值个人加油卡开具了公司抬头不征税发票,后期出差加油的时候还能开具公司抬头征税卷票吗2023年07月04日 08:33
- 成品油的发票,根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的规定: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以这个发票作为有效凭证
- 阅读(2)
-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2023年06月23日 09:52
-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 阅读(2)
- [财税资讯]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年06月21日 08:0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根据《股权转让所
- 阅读(0)
- [财税资讯]企业与个人发生应税业务,应当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6月20日 08:48
-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
- 阅读(1)
- [财税资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内容是什么2023年06月19日 08:40
- 纳税人为: 1、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2、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 阅读(3)
- [财税资讯]个体经营户是养殖蚯蚓,自产自销,个人经营所得是免征吗2023年06月18日 08:20
- 对个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阅读(2)
- [财税资讯]个税按劳务报酬申报,每个月还可以减基本扣除费用5000,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吗2023年06月18日 08:19
- 1.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
- 阅读(35)
- [财税资讯]公司客户为个人,能否3%征收率销售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2023年06月14日 08:43
- 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公
- 阅读(14)
- [财税资讯]非居民个人可以扣三险一金吗2023年06月13日 08:15
-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