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特点2021年12月22日 19:17
-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其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环境保护税特点: 1.属于调节型税种。 2.其渊源是排污收费制度。 3.属于综合型环境税。 4.属于直接排放税。 5.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规定了幅度定额税率。 6.采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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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当年度的支出没有及时取得有效凭证,次年度才取得发票,应该如何税前扣除?2021年12月21日 17:50
-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特殊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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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情形2021年12月20日 19:35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稅,但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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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股权持有损失税务处理2021年12月18日 20:08
- 股权投资损失作为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企业的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符合下列五类情形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五类情形是: (一)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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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2021年12月18日 20:05
- 企业将不同类比的资产捆绑打包,以拍卖、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其出售价格低于计税成本的差额,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并准予在税前申报扣除,但应出具资产处置方案、给类资产作价依据、出售国产的情况说明、出售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资产计税基础等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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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的确定2021年12月17日 18:45
- 企业缴纳房产税,对于不同的房产类型,房产税缴纳时间的确定情形如下: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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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员工的出差补助的规定2021年12月17日 18:42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公告》的相关规定,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广西区内企业的出差人员,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规定如下: 1.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出差人员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元。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的,出差人员在凭合法票据扣除实际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后,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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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资讯]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第三期讲座 --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2021年12月15日 21:36
- 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定于2021年12月24日、25日开展“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讲座,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 三、收入的确认 四、税前扣除的原则与扣除的明细项目 五、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列注意事项 欢迎各位财务学员前来学习、交流!希望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你有所帮助。 报名电话:13307722887(微信同号)培训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广场路10号地王国际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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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021年12月15日 20: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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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2021年12月14日 18:02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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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一般收入的确认2021年12月14日 18:01
-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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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缴纳房产税的时间如何确定?2021年12月13日 18:36
-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7.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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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的界定.2021年12月11日 18:38
-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出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具体包括: (一)原材料。这主要是针对生产性企业而言,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者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二)在产品。即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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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2021年12月11日 18:24
- 存货的成本确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这种情形主要就是外购存货的成本确定。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者商品的发票账单等凭证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者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二)通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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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税收入2021年12月10日 19:51
-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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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2021年12月10日 19:48
-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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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021年12月09日 20:24
-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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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庆节商家给客户赠送礼品,需要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1年12月08日 20:32
-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另外,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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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支持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2021年12月07日 20:57
- 2021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明确了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管理人或破产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税务机关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公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精神,细化了破产重整企业开展纳税信用修复适用的修复标准,进一步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破产重整企业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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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折扣的扣除2021年12月04日 21:29
- 企业以折扣的方式销售货物,发生的折扣能全部从销售额中扣除吗? 国税发〔1993〕154号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税函〔2010〕56号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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