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可以自开专票么?2022年04月14日 22:46
- 有核定就自开,没有的话可以申请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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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西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2022年04月05日 22: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9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情况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将全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的2020年全区及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每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予以公布。”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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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回迁项目能享受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吗?适用政策是什么?2022年03月18日 22:22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 (三)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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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拟将闲置厂房改造后出租给员工居住,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有何优惠?2021年12月28日 09:1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改造的闲置厂房如果属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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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住房租赁企业的优惠政策2021年11月15日 20:42
- 自2021年10月1日起,国家对住房租赁企业给予了新的优惠政策。 在增值税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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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2021年11月15日 20:40
- 《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出租对象增加了“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这一类企业,认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条件或标准是什么呢? 上面文件中对“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规定为: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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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税计算中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10月14日 19:17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中,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扣除分三个档次: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1100元; 3、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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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服务2021年10月07日 08:44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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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住房租赁企业的优惠税率2021年09月28日 20:14
-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国家出台了有关税收政策。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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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2021年09月09日 19:08
-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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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契税法实施后的个人住房契税的优惠2021年09月07日 20: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关于个人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还执行吗?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中规定,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包含: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执行。也就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中的第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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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棚改区的安置房收入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吗?2021年09月02日 19:38
- 财税〔2013〕101号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一、对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房地产企业,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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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契税2021年08月25日 08:54
- 根据财税〔2016〕23号(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广西契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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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住房租赁企业的优惠政策来了2021年08月13日 21:48
-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减轻企业的税负,国家对住房租赁企业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并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优惠政策为: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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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应如何缴纳?2021年07月31日 11:19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 一、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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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父亲赠予房产给儿子涉及什么税?2021年07月28日 08:35
- 印花税按所载金额0.5‰贴花(个人减半)、契税3%,财税〔2016〕23号(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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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开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2021年07月23日 08:38
- 根据国税发[2004]100号, 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24号,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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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旧城改造的回迁安置住房土地增值税问题2021年07月21日 09:28
- 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 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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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职工福利费扣除2021年06月23日 09:11
-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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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涉及的税金2021年06月22日 09:28
- 增值税5%,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城建税市区7%,县份5%,其他1% ,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按土地等级确定,印花税万分之五,契税(1)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及以下1%、90平米以上1.5% (2)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米及以下1%、90平米以上2% (3)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商铺等其他房产:3%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全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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