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个人转让房产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08月05日 08:17
- 个人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房产转让收入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产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房产转让收入和规定的核定征收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房产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由各设区的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房产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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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2022年08月02日 08:12
-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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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2022年07月31日 08:37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涉及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为减轻纳税人退税核算负担,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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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情况可以退还契税?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2022年07月31日 08: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关于纳税凭证、纳税信息和退税……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1.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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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买方的发票丢失如何处理?2022年03月13日 23: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财会字[1996]19号(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 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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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022年01月26日 21:08
-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或者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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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什么优惠?需要提供哪些资料?2021年12月29日 20:08
- 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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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当年度的支出没有及时取得有效凭证,次年度才取得发票,应该如何税前扣除?2021年12月21日 17:50
-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特殊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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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印花税的核定征收2021年12月16日 21:09
- 印花税可以采用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两种缴纳方式。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并予以征收: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凡订立了应税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协议,而未载明数量金额的;或者虽载有数量金额但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纳税人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申报,或申报不实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或拒不提供应税凭证的; 4.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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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2021年12月11日 18:24
- 存货的成本确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这种情形主要就是外购存货的成本确定。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者商品的发票账单等凭证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者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二)通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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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情形2021年11月27日 19:11
- 纳税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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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2021年11月27日 19:09
-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应按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低于5%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然设置账簿,但账簿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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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信用级别的划分及判定2021年11月24日 19:39
- 纳税信用级别根据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高低,共设立A、B、M、C、D五级,其中A为90分以上,B为70分以上不满90分,C为40分以上不满70分,D为不满40分或直接判级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得评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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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年11月22日 18:52
-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范围: ①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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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的抵扣2021年11月10日 21:16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可抵扣进项的有效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而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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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跨年已认证的发票是否可以冲红?2021年11月08日 20:44
- 没冲红期限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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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费用如何抵扣2021年10月07日 08:33
-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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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电费发票开的是房东名称的发票,可以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10月03日 18:0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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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代开发票需要什么资料?2021年09月29日 18:28
- (一)代开发票所需资料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时,应提供载有不动产售价等内容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凭证); 4.受托方代为申请代开发票的,需在代开发票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名、联系方式)、受托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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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买房后契税的缴纳有期限限制吗?2021年09月27日 19:56
- 购买房子后契税如何缴?有期限限制吗?《契税法》规定了契税缴纳的时点: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自2018年11月8日起,在广西区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此前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按前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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