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2021年12月25日 15:46
- 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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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1年12月24日 22:13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2019年11月28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北京、天津 、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由征收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 除规定情形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实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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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政策2021年12月22日 19:21
- 一、暂免征税项目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 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二、减征税额项目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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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房屋互换需要缴纳契税吗?2021年12月21日 17:45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房屋互换。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房屋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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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一般收入的确认2021年12月14日 18:01
-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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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的界定.2021年12月11日 18:38
-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出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具体包括: (一)原材料。这主要是针对生产性企业而言,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者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二)在产品。即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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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2021年12月11日 18:24
- 存货的成本确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这种情形主要就是外购存货的成本确定。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者商品的发票账单等凭证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者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二)通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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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居民日常服务的范围2021年12月08日 20:34
-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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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庆节商家给客户赠送礼品,需要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1年12月08日 20:32
-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另外,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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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何种情况下税局将不再为企业代开发票2021年12月04日 21:27
- 企业没有申请开票税控系统,可以去税局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的金额有限制吗?或者有其他的限制情形? 除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自然人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转让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申请代开发票的情况外,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申请代开发票月份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包括作废发票和已经开具红字发票的蓝字发票)的、或者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申请代开发票金额累计超过180万的,税局将不再为其代开发票。纳税人应办理登记后自行领用、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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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固定资产2021年12月01日 16:43
-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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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资薪金2021年12月01日 16:32
-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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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存货2021年11月29日 21:46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三条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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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开成本的归集分类2021年11月26日 19:53
-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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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评估的重点评估分析对象2021年11月24日 19:41
- 纳税评估的对象,是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全纳税人和全税种。对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有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 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具体包括: ①重点税源户; ②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 ③税负异常变化; ④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 ⑤纳税信用等级低下; ⑥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 不包括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的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权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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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的优惠政策2021年11月16日 20:24
- 国家为了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自2021年11月1日起,给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优惠政策。 1、符合使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2、延缓缴纳的税费种类及其所属期:包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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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政府补贴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2021年11月09日 19:5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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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承包学校食堂是否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2021年11月08日 20:41
- 根据财税2016 36号,(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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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会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2021年11月06日 16:23
- 根据财税〔2017〕90号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 36号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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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2021年10月08日 09:36
- 根据财建〔2006〕317号,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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