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公司分立,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1月31日 08:3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四、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企业改制重组的,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的出
- 阅读(3)
- [财税资讯]企业破产,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1月30日 08:4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五、企业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
- 阅读(2)
- [财税资讯]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1月30日 08:3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
- 阅读(1)
-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2024年01月27日 08:42
-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 阅读(3)
- [财税资讯]会计法规定的单位负责人2024年01月17日 10:55
- 会计法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所谓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如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所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指除法人以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
- 阅读(1)
- [财税资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有没有增值税优惠2024年01月17日 10:5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规定,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 阅读(0)
- [财税资讯]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2024年01月13日 09:05
- 享受主体 1.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优惠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
- 阅读(1)
- [财税资讯]企业合并要交契税吗2024年01月09日 10:2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第三条: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阅读(0)
- [财税资讯]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2024年01月08日 08:4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
- 阅读(2)
- [财税资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如何注册登录2024年01月05日 08:29
- (1)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如果是全新安装,在弹出的选择地区界面中,选择确定所属地区后,点击【立即进入】按钮,系统会给出二次确认选择的提示信息,点击【是】即代表所选择的地区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地区; (2)确认地区后,进入【单位管理】界面,可点击界面中的【添加】按钮进入添加单位信息界面中。填写正确的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按钮。对系统带出的单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系统需要输入密码(初始申报密码为用人单位任一单位编号后6位,若单位编号不足6位,
- 阅读(1)
- [财税资讯]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呢2023年12月31日 07:3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
- 阅读(1)
- [财税资讯]单位无偿使用股东房屋办公,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2023年12月29日 09:06
-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单位无偿使用股东房屋办公,其占地应由股东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阅读(2)
- [财税资讯]取得提前支付的工资怎么交个税2023年12月28日 19:50
-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
- 阅读(1)
- [财税资讯]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12月18日 08:57
- 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是否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一般何时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或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
- 阅读(2)
- [财税资讯]经营充电桩收取电费,同时向顾客收取服务费,请问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业务2023年12月17日 14:20
- 答复: 属于增值税上的混合销售,一律按照主业,也就是按照销售电费适用13%的增值税。 参考: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其中,水、电、气均为货物。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
- 阅读(1)
- [财税资讯]预售房产收入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2023年12月15日 08:39
- 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通过预售房产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 答:可以。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预售房产取得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收入,应确认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同时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现行规定扣除。
- 阅读(1)
- [财税资讯]印花税征收范围2023年12月12日 08: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
- 阅读(2)
- [财税资讯]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要并入综合所得吗2023年12月10日 09:38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属于可以免税的福利范围具体是什么2023年12月09日 08:41
-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 阅读(1)
- [财税资讯]当月作废的纸质发票,企业应该留存备查多少年2023年12月06日 08:48
-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