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开展外贸出口业务2024年02月11日 08:56
- 报送收汇资料 我公司是一家四类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时候是否需要报送收汇资料? 答:需要。虽然自 2022年6月21日起,出口退(免)税实施新的收汇管理政策:减少一个申报事项,将不能收汇事前申报改为事后备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增加一个视同收汇情形,将纳税人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收汇而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 (免)税,进一步增加纳税人可退税款。但是,出口退 (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纳税人,在申报出口退 (免)税时,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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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税费优惠组合拳支持小微企业2024年02月08日 09:40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汇总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便捷享受红利。 2023年以来,系列政策从减轻税费负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精准打出组合拳有力有效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政策力度大受惠广2023年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的重点,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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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口退(免)税热点问答之二:免抵退税留抵退税及资料留存等2024年02月07日 08:55
- 为进一步加力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开展外贸出口业务,便于企业掌握出口退税现行规定、及时了解出口退税便利化举措,更好服务外贸行业,一起来看出口企业普遍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 免抵退税与留抵退税 我公司是一家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本月有一笔出口业务想要申报免抵退税;如果我公司同时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办理免抵退税和留抵退税? 答:按照规定,贵公司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应先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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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2024年01月20日 09:10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12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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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业银行,是否可申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2024年01月19日 08:42
-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下称13号公告)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下称36号文件)对营改增试点行业增值税基本税制要素、税收优惠政策等予以统一明确。36号文件已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金融机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13号公告所称金融机构,应适用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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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2023年10月22日 08:11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规定: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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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我公司如符合相关政策,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减征幅度是多少2023年10月19日 08:2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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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2023年10月17日 08:37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12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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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时,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2023年09月30日 10:0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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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2023年09月29日 07:5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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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时,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2023年08月22日 08:2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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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8月12日 06:47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12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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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有增值税优惠政策吗2023年08月11日 08:08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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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2023年08月08日 07:55
-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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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2023年07月25日 08:37
-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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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只开具普通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2023年07月01日 08: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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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2年度残保金有什么优惠吗2023年06月03日 08:36
- 桂财税〔 2018〕 55号) 文件第二条规定: (一) 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 以下的企业, 免征残保金。 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 以下的企业, 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二) 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 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四) 停产或亏损企业免征残保金。 允许停产6个月以上或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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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1日 10:52
-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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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0日 08:37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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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2023年05月19日 08:31
-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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