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房屋大修停用期间是否缴纳房产税2023年04月12日 09:0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规定:一、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第二十四条关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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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2023年04月11日 07:00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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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2023年04月10日 08:06
-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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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开的专票可以抵扣吗2023年04月08日 09:14
- 一般纳税人购入保险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不得抵扣情形的,可以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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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季度收入6万内免征文化建设费的政策,到什么时候止2023年04月08日 09:1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文件仍在执行期,未通知截止日期,纳税人依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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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前三季度增值税累计收入5万 但第四季度冲红前年发票15万 四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否应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2023年04月06日 11:29
-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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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给政府单位可以开专用发票么2023年04月04日 15: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政府部门不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内 是可以要求销售方开具专票的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另外,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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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行采购的鲜叶茶如何取得正规发票入账呢?或者自制原始凭证税法认可吗2023年04月02日 11:16
-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或者要求农产品销售者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农产品销售发作为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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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申请了留抵退税之后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或者免税吗2023年03月30日 09:08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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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二手设备如何开具发票2023年03月30日 09:0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3%减按2%征收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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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果因种种原因忘记及时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之后月份的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时还可以补充享受扣除吗2023年03月29日 09:06
- 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因此,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未及时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选择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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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采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提示: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应如何处理2023年03月29日 09:05
- 根据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因此,纳税人应查询所采集2条住房租金信息的租赁时间是否存在交叉,若存在交叉,建议将新增的住房租赁期开始的月份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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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03月28日 09:05
- 根据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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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能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2023年03月26日 08:32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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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2023年03月26日 08:3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已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将专用发票追回后进行作废或红冲,方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无法追回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另外,除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销售收入仍可按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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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偷税漏税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2023年03月25日 10: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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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预缴增值税应如何预缴2023年03月21日 08:1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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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设备租赁配备操作员能否用3%征收率2023年03月18日 08:24
- 提问: 一般纳税人建筑设备租赁并配备上操作员,属于建筑服务,增值税能否简易征收按照3%开票? 回答: 建筑设备租赁并配备上操作员,属于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能否简易征收按照3%开票,目前未看到税务上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避免带来税务风险。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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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视同销售的赠品如何处理2023年03月18日 08:20
- 提问: 对于买一赠一中的赠品行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回答: 对于买一赠一中的赠品行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目前未看到税务上的统一规定,各地税务局的规定也不一样,建议在发票开具的形式上以折扣开票的方式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避免带来被认为无偿赠送视同销售的税务风险。 依据:根据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的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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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变化2023年03月16日 08:49
- 2023年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政策具体变化如下: 一、跨期开具的发票的处理方法 在跨年期间,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加计抵减仅需提供声明 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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