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苗木的普通发票抵扣问题
案例:
单位自建厂区,外购树木一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如果可以,如何计算?
分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10%。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