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设立会计机构,而是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做账报税,是否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答复:
是的,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依法采取下列一种方式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一)设置会计机构;
(二)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三)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四)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国有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