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3%征收率的发票,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额20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还能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吗?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可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但由于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因此,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新开具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方能享受减税政策。如无法追回,则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今后要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意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可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但由于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因此,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新开具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方能享受减税政策。如无法追回,则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今后要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意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