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政策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又上新啦!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那什么样的企业是先进制造业企业?
如何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需要注意哪 上新啦!些事项?今天我们梳理了相关内容,快来一起学习吧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享受主体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政策要点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 已计提加计抵减得从销项税额中 额的进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 按规定作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 额转出的,应在计抵减额, 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可抵减情形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后,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抵减前应纳税额 抵减额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计抵减额 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抵减加计抵减额 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注意事项
(一)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 半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
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
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四)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①已享受2023年度本政策企业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10日提交申请;
②新申请2024 年度本政策企业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10日提交申请;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
(二)申报操作
①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
②进入申报模块据实填写相应内容,完成填写后保存,下载申报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上传,并保存、再提交。网上提交完成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一次申报且审核通 网上提交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享受时间
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 2024 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且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③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4月30日
④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4月30日
政策案例
①某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年2月份销项税额150万元,进项税额11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60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加计抵减),加计抵减期初余额4万元。当月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150-(110-60)=100(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4+(110×5%)-(60×5%)=6.5(万元)加计抵减以后的应纳增值税额=100-6.5=93.5(万元)
政策依据
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
②《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