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需扫描认证,收到的密码区打印压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退回重开呢?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收到的密码区打印压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退回重开。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收到的密码区打印压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退回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