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全国服务热线0772-2106515
137-0772-5898

热门搜索关键词:税收筹划公司税务筹划税收筹划咨询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返回列表 来源:财瑞君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9-19 09:07:07【
    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增值税
    【责任编辑】:财瑞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