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问答]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2024年12月17日 08:33
- 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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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4年12月11日 08:37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优惠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申请条件】 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软件的条件: 软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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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行业有要求吗?2024年11月19日 09:01
-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行业有要求吗?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是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上述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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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2024年11月11日 14:40
-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当然需要依法缴纳残保金。由于人员多,难以享受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优惠政策。 注意: 在残保金计算缴纳中,劳务派遣人员不进入用工单位,但计入劳务派遣公司。 参考: 1、《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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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6日 08:42
- 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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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资料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6日 08:34
- 农业生产资料税收优惠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5、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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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5日 09:17
- 农业生产税收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4、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5、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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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1日 17:46
- 专利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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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0月28日 08:38
-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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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专利收费有减免优惠政策2024年10月23日 09:49
- 专利收费有减免优惠政策 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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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0月19日 08:33
-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请条件: 1、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2、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上述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3、技术转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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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迁到了外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不是要重新操作?2024年10月16日 08:35
- 企业迁到了外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不是要重新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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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10月07日 15:55
-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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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0月06日 23:50
-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请条件: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上述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技术转让应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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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2024年10月04日 10:37
-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五、配套管理措施(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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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10月01日 06:35
-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申请条件:1.资金接收方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民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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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反向开票”的出售方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2024年09月27日 09:01
- “反向开票”的出售方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反向开票”的出售方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答: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如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注意出售者应以每月的累计销售额作为依据,判断能否适用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可能涉及多个资源回收企业向其“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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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09月24日 08:50
-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业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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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政策2024年09月23日 09:15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又上新啦!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那什么样的企业是先进制造业企业? 如何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需要注意哪 上新啦!些事项?今天我们梳理了相关内容,快来一起学习吧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享受主体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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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2024年09月12日 08:42
- 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为继续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现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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