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已认证的进项发票有误如何处理?申报表如何进项转出吗?2022年09月29日 08:48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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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买材料回来加工成门窗,再销售出去(包括安装),一般纳税人是按13%开票还是9%?2022年09月09日 08:26
- 根据财税2016 36号,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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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机动车发票开错了只能红冲吗?如何处理?2022年09月07日 08: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三)销售方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的,在“规格型号”栏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生销售折让的,“规格型号”栏不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三)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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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开具已认证电子专票的红字发票2022年04月21日 23:17
- 认证的购买方申请信息表,生成信息表编号后给销售方开负数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七、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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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买一赠一如何开票?2022年04月19日 23:40
- 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应按照货物和赠品原价占比,分摊实际取得的销售额,分别按照分摊后货物与赠品的销售额与商品及赠品原价比较,将差额作为折扣额,开具发票时,将货物与赠品分摊后的实际销售额和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里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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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冲红2019年的发票税率16%,现开税率是13%, 2019年的发票怎么处理?2022年02月24日 21:15
- 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税率,如当时是16%的冲红后重开也是按原税率补开;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2),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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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机动车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则有哪些?2021年12月29日 20:10
- 机动车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则: 1.销售机动车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机动车发票,通过此模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机动车”字样。 2.生产企业需要关联发票信息与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和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依据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将机动车发票开具信息与国产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进行关联匹配;销售方销售本企业进口的机动车,直接调用车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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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2021年12月15日 21:00
-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最高开票限额应由哪级税务机关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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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何种情况下税局将不再为企业代开发票2021年12月04日 21:27
- 企业没有申请开票税控系统,可以去税局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的金额有限制吗?或者有其他的限制情形? 除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自然人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转让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申请代开发票的情况外,纳税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申请代开发票月份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包括作废发票和已经开具红字发票的蓝字发票)的、或者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申请代开发票金额累计超过180万的,税局将不再为其代开发票。纳税人应办理登记后自行领用、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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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及处理2021年11月09日 19:53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2、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3、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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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升级税务ukey2021年10月12日 18:27
- 升级准备 (1)确保开票软件处于联网状态。 (2)升级软件前,关闭杀毒软件。 (3)升级软件时,默认原路径安装。 (4)建议备份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具体操作:找到开票软件(UKey)图标,右键单击—点击【属性】-点击【打开文件位置】-向上返回一级后,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文件夹整体复制备份。 如果是自动升级: 【第一步】请将税务UKey连在电脑上,在保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打开开票软件 【第二步】程序则会自动进行开票软件更新检测,弹出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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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红字发票的信息表核销2021年08月24日 09:02
-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核销,待查证:红字发票已报税比对通过,等待查证对应的字发票在180天认证期内是否有认证记录。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核销未通过,待处理:红字发票报税时,红字发票的类别、金额、税额与对应信息表的类别、金额、税额不符;红票销方税号和信息表中销方不一致;使用已销单的信息表号码进行恶意销单;与总局EJB服务器连接不上;总局库中信息表状态与当前状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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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开具成品油发票时要遵守什么规定2021年07月15日 08: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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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违约金如何开票?2021年06月18日 11:18
- 日常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能否要求对方开票? 公司收到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怎么开票?税率是多少?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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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普通发票遗失复印开票单位记账联盖发票专业章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2021年06月05日 08: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财会字[1996]19号第(五)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向税务机关办理挂失,需要取得的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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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红字电子专票2021年04月25日 08:4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相较于红字纸质专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具体来说,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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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小心弄丢了收到的“电子专票”,该怎么办?2021年03月29日 08:37
-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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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提前开票是否违规?2021年02月06日 11:2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以上文件的规定(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票的规定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第36号文第四十五条相呼应:提前开票的,开票当天纳税义务发生。 综合以上各项规定得知提前开票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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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机动车发票应如何开具?2021年02月03日 09:55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 机动车发票类型及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以外的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发票应如何开具? 一、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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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机动车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2021年01月29日 17:54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 一、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时: (一)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的,在“规格型号”栏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三)发生销售折让的,“规格型号&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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