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2021年04月09日 08:45
- 一、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3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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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04月06日 09:32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一、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二、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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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需要留存什么资料?2021年04月06日 09:29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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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抬头发票也能税前抵扣2021年03月31日 08:43
- 这些抬头是个人的票据也可以税前扣除,当然前提条件是与经营相关。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的票据;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6、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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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抬头发票也能税前抵扣2021年03月31日 08:43
- 这些抬头是个人的票据也可以税前扣除,当然前提条件是与经营相关。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的票据;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6、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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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会经费2021年03月26日 08:49
- 很多企业不知道工会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我们来看看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何相关规定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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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应收账款作为股权转让的规定2021年03月24日 08:42
- 财税〔2014〕116号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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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应收账款作为股权转让的规定2021年03月24日 08:42
- 财税〔2014〕116号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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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拆迁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03月20日 09: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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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拆迁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03月20日 09: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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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公益捐赠暂没有捐赠票据,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2021年03月15日 08:5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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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企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支付的销售费用扣除限额2021年03月13日 08:59
- 房地产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支付的销售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呢?我们来看看对此国家税务局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和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的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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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年金的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是多少?2021年03月12日 08:57
-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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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2021年03月08日 08: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2.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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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开企业车位配套面积部分计入可售面积还是不可售面积?2021年03月08日 08:4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七)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纳税人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为公共事业建造的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符合以下情形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1)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纳税人应提供移交全体业主的相关证明材料。 (2)经人民法院裁决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纳税人应提供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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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怎么缴纳增值税?2021年02月25日 09:1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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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四个关注点”2021年02月20日 08:43
- 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延续到2025年12月31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载体和形式,进行广告和业务宣传,以达到推介企业和产品、促进销售的目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实行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关注以下四点: 关注点一 扣除比例按行业不同分为三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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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减除6万元2021年02月16日 20:02
- 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减除6万元,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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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因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该如何处理2021年02月15日 23:23
- 马上就要开始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各企业该补的、换开的票据和其他外部凭证都回票了吗?如果碰到对方企业因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往来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情形该怎么办呢?大家不要着急,财瑞君带大家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何规定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形,指对方因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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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时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1年02月11日 22:45
-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和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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